来源:咸林医学网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2-07-30
【考频指数】★★★
癫痫临床特点:
全面性发作
强直-阵挛性发作(大发作)
先兆期——特殊感觉性的幻视、幻嗅、眩晕,一般感觉性的肢体麻木、触电感。
痉挛期——意识丧失,突然尖叫一声,跌倒在地,眼球向上凝视,瞳孔散大,全身肌肉强直,上肢伸直或屈曲,手握拳,下肢伸直,头转向一侧或后仰,口吐白沫,大小便失禁等,持续1分钟左右。
痉挛后期——进入昏睡、昏迷状态,然后逐渐清醒,醒后头痛、头昏,持续数小时到数天不等。
失神发作(小发作)——儿童期起病,青春期前停止。突发突止的意识障碍,双眼茫然凝视,呼之不应,如“愣神”,可有单纯自动性动作,如咂嘴、吞咽等,可伴有手中持物坠落或小的阵挛,一般不会跌倒,事后不能回忆。
强直性发作——脑部损害的儿童,全身或局部肌肉强烈持续的强直性收缩,伴短暂意识丧失。
阵挛性发作——婴幼儿,表现为重复阵挛性抽动及意识丧失,持续一至几分钟。
肌阵挛性发作——突发、短暂的闪电样肌肉收缩,不伴或伴短暂意识障碍。
失张力性发作——突发短暂意识障碍,肌张力丧失姿势不能维持而跌倒。发作后立即清醒和站起。
部分性发作
简单部分性发作(局限性发作)——无意识障碍。
复杂部分性发作(精神运动性癫痫)——伴意识障碍。
部分性发作继发泛化——先简单部分性发作或复杂部分性发作,后强直-阵挛性发作、强直性发作、阵挛性发作。
癫痫持续状态——持续30分钟以上未能自行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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